第134章发表演讲_重回19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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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发表演讲

  第一百三十四章:发表演讲

  “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。”苏轼的这句话放在什么时代都不过时。

  通过运营果汁厂,他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精妙之处,虽然他带着前世的经验,但是在面对特定的时代和特定的环境时还是要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。

  就像成功人士的经历不可复制一样,那些前世的管理经验,在这一世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实施。

  “老师,那就麻烦您牵线搭桥了。”

  “你什么时候想去港岛了跟我说一下就行。”

  “谢谢老师。”

  学校工作人员跑到后台告诉李凡该他上去发表演讲了,他跟老师道别之后来到了演讲台。

  他已经很久没有登上过演讲台了,上一世他经常被邀请到各个高校去做演讲,面对求知的学生,他总是倾囊相授。

 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,他在演讲台上站定。

  他双手向下压,示意大家停下来,接着他走进话筒说:“各位老师、同学们还有各位商业精英们,大家下午好。我是经济系的学生李凡。”

  “今天的演讲主要分为三个部分,第一个部分是怎样渡过大学生活。第二个部分是读书的作用。第三个是如何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。”

  这时候台下有一个男生举手说:“同学,你跟我们一样还没有上过大学,却要告诉我们该怎样渡过大学生活,我觉得很疑惑。你为什么觉得能够指导我们呢?”

  “这位同学提出的问题非常好,俗话说,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?我无意冒犯各位,只是一时之间想不到什么更好地比喻。”

  “虽然我没上过大学,但是我却知道大学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,这些经验不是我亲身体验得来的,而是我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信息。”

  “在座的各位同学跟我是同龄人,我觉得你们可以先听一下我说的话,然后再做判断。”

  下面坐的学生都听说过他的事迹,本身就对他很好奇,再加上他在台上没有一点看不起他们的意思,他们对他很有好感。

  刚才提问的那位男同学站起来提问时,心里想的是想在同学们面前展现一下自己。

  没想到这个机灵不但没抖成,反而让同学们更加厌恶了。

  “大学的这几年将是各位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,你们脱离了高考的苦海,突然来到一片自由的天地,肯定会迷失方向的。”

  “因此,我说的第一个部分就是为大家解决这个迷茫。”

  “进入大学之后,大家一定要注意专业课的学习,这是你们安身立命的本钱。我也知道,很多同学现在的专业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,但这没关系。”

  “在学好自己专业的前提下,是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的。”

  “大学之所以是大学,正因为他给各位提供了自由的学习环境。在这里,只要你们想学习,没有人会阻止你的。”

  “学习之余,各位要发展一些自己的兴趣爱好,只有学习的日子是枯燥的。”

  “最后一点大家应该非常感兴趣,它是关羽恋爱的话题。”

  他的这句话就像一颗石头丢进了平静的湖面,让无数少男少女的心为之震荡。

  男生们期待着他继续讲下去,女生则是害羞地低下了头。

  “你们出于最美好的年龄段,拥有美好的爱情是理所当然的,但是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,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不要把它当成你的全部。”

  又有一位大胆的男同学站起来说:“能不能给大家举个实际的例子啊?这些道理我们都懂,我们想听血淋淋的现实。”

  “没问题,今天大家的所有要求我都会尽量满足。”

  “那我就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故事。”

  “那是今年夏天的一个夜晚,我的好朋友王二冒着大雨来到我家,他的头发乱糟糟的,身上散发着一股酸臭味,脸上的胡须不知道几天没刮,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。”

  “我觉得我不会再爱了。”

  坐在车里的王二连续打了几个喷嚏,他揉了揉鼻子说:“妈的,哪个孬孙在骂我。”

  “我一听就知道他肯定是失恋的,他和他的女朋友高一的时候就在一起了,就因为他的高考成绩太差,他女朋友直接跟他提出了分手。”

  “他就像一条失魂落魄的狗,完全放不下,每天都想尽办法去挽回这段感情。在这里,我想问在座的各位,你们觉得为了爱情完全丢掉自己的尊严值得吗?”

  面对这个问题,大家什么样的答案都有。

  “在我看来,为了爱情丢掉自己的尊严一点都不值,你这样做,只会让对方更加看不起你,他心里没有你的时候,你自以为的努力和感动,在他看来全是可厌的纠缠。”

  说完这句话,下面掌声雷动,学生们多多少少都暗恋过别人,他的这番话勾起了他们单相思时候的难过。

  老师和企业家们,都是过来人,他们在情场上经历的多了,很认同他的这番言论。

  “我把这些丢掉自己尊严的人称之为舔狗,在对方看来你苦苦请求的样子真的很像一条狗,舔狗的结局往往是舔到最后一无所有。”

  一个男生泪流满面的站了起来说:“凡总,能不能把话筒给我,我想给各位说几句话。”

  他把话筒递给这位情绪激动的男生。

  他拿到话筒后颤抖着说:“同学们,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,我是一条舔狗。那个女孩是我的高中同学,我苦苦追求了她三年,这三年来我每天早起翻墙出去给她买早餐送过去。”

  “你们知道我口中的早起是多早吗?我每天四点起床,比人家早餐店的老板起得还早。”

  “为了翻学校的墙头,我身上的衣服,一个月烂了30次。”

  大家看到他激动的神情时,已经默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了纸巾,他们准备听一听这个人的辛酸往事,这哥们儿倒好,像是在说相声一样,大家不但没有觉得悲伤,反而纷纷憋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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