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_被系统坑进七零年代穿书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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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

  叶栀不知道其中发生的事。

  春花婶子约她赶集,她就答应,并没有想到怎么出去。

  反正能出去就行。

  她最近烦得很,因为脖子上的伤口,她整整捂了一个多星期。大热天的,不用干活,直接把之前养起来的几斤小肥肉,生生给捂没了。

  有时叶栀会想,沈清归是不是想趁机报复,还是嫌弃她胖了。

  不然,怎么哪里不咬,偏偏要她脖子大动脉。

  主要是他这个狗男人咬得又大力,微微出血的牙印,即使用了药,还是要一个多星期才痊愈。

  气得她啊。

  直接做了一回拔什么无情的渣男,吃他饭菜,吸他气运,就是不跟他说话。

  气死他!

  ……

  凌晨四点半,叶栀醒来。

  她起床,从打开的窗户往外看,见有火光从厨房点亮,就知道要赶集的知青也起来了。

  为了响应政策,又方便乡亲们生活,大河县政府规定了一个月两次的集体购物节,一次在月中,一次在月底。

  很多平时店面买不到的东西,都可以在这个市集上找到。

  叶栀最近生气,把仅存的最后一包白兔糖都清光。所以今天她出门就把来时背的大背包给背上,要不是怕太惹眼,叶栀都想带个行李箱出去呢。

  不过即使叶栀再怎么低调,也依旧掩盖不了她闪闪发亮的光芒。

  小姑娘似乎天生就应该长在聚光灯下,被人仰望的瞩目。

  等她一出现,原本还在叽叽喳喳,吹嘘着自己这次赶集要买什么豪华用品的乡亲们顿时安静如鸡。

  月色下的少女披星戴月而来,此时天还很黑,明明看不清容貌,却依旧被少女的气质所吸引。而她身后的知青,反而成了陪衬。

  叶栀一出现,春花婶子就看到了,立马挥手,让她过来,“小叶子,来来来,快到婶子身边来!”

  从昨晚知道沈清归能开拖拉机送人时,春花婶子就预算好时间,早早等在拖拉机旁。

  所以,她占到了其中最好的两个位置之一――一个靠在拖拉机驾驶座的位置。

  那里虽然不能跟副驾驶相比,但绝对安全舒适。能挡风,能看风景,绝对比坐在拖拉机铁板上强太多了。

  以至于,春花婶子一招呼人,静了一会儿的村民们就有些不服气了。

  有人酸,有人又忍不住的问春花婶子,“你儿媳不来?怎么给知青占位置了?我还以为你占了这么好的位置,是留给你儿媳的呢。”

  “就是,我们村里人都不够坐呢。”

  “留给知青怎么了?”春花婶子瞥了说话的看戏的人一眼,“他们吃你家大米了,这么排斥别人?”

  “不够坐就坐铁板上,自己睡得跟死猪一样,还指望有好位置坐?”

  见说话的人不服气,春花婶子立马冷下脸,“爱坐不坐,不坐滚回去,公家的财物轮到你们分配了?”

  当然轮不到。

  赶集坐拖拉机还是第一次呢。

  平时都是自己走,或者等一天一次的村大巴。

  本来有些躁动的人们立马安静了,但看着已经靠近的知青,他们的表情却依旧不怎么好。

  叶栀总觉得有一道若隐若无的狠毒眸光落在她身上,可当她查看时,又什么都看不见。

  她微微蹙起的眉,在春花婶子的再一次邀请下,瞬间收起。

  这时天还没亮,月色的星辰高挂,不用打灯,能看清道路。

  叶栀跟戚朗他们打完招呼后,便先一步脱离知青大队。

  拖拉机上稀稀疏疏的,快要坐满了人。

  叶栀想要爬上春花婶子占的位置,要不就是横穿现在坐在拖拉机铁板上的人。

  要不就是――从拖拉机驾驶的踏板上爬上去。

  可这样的话,就必须靠近沈清归那个混蛋。

  她气还没消呢。

  今早她查看,脖子上的印子还有浅浅一层印记在。

  一个多星期,可想而知,这个狗男人当时有多恨她。

  这可冤枉沈清归了。

  虽然他当时真的情不自禁,但真的没有用什么力气,是叶栀的皮肤薄。

  不过解释没用。

  眼见叶栀靠近,沈清归暗搓搓的又往一旁挪去。

  他本应该坐在驾驶垫上的屁股,不知道在什么时候,已经挪到了边缘地带,眼看就要摔下去了。

  赵红军连忙把他拉住,“哥,你没睡醒么?你要掉下去了。”

  沈清归:……

  叶栀往他的屁*股下看了一样,内心嘲笑的呵了声,然后直接无视他。

  叶栀也绝。

  她古灵精怪的桃花眼在拖拉机上转了一圈后,便想到了第三种上车方法。

  那就是踩着后轮胎上去。

  此时后轮胎的上方正坐着一个慈祥的婶子,见叶栀看过来,还微微的笑着回视。

  叶栀见有戏,立马提出自己的要求。

  婶子是大队长家旁边的人家,跟春花婶子要好,听到叶栀的要求也没觉得有什么。在叶栀上车的时候,还拉了她一把。

  “谢谢婶子。”叶栀甜甜的道谢。

  “客气啥。小心点,别摔着了啊。”婶子扶了叶栀一把,刚要再腾出位置让叶栀也站好,却发现却脚根本动不了。

  她的路,被一人特意跨开的膝盖给挡住了。

  婶子低头一看,神色立马变得无语。

  她摇头,示意春花婶子看看脚下。

  春花婶子开始没明白,疑惑的看去。

  只见原本还算空旷的地方,被一人的横叉劈腿给霸占了。

  她一人就直接占了将近三人的位置。

  她皱眉,直到看到了王招娣熟悉的赖皮脸,顿时气乐。

  春花婶子二话不说,直接踢了过去。

  王招娣大腿吃痛,狠狠的瞪向叶栀,“想干嘛?”

  春花婶子沉下脸,“王招娣,打你的是我,你看着人家叶知青干嘛?”

  “还有,你的脚是被你男人打废了,还是怎么样?跨开你的大粗腿,是想生孩子吗?”

  春花婶子可一点脸都没给王招娣留。

  直接开刀。

  王招娣心里发怂,下意识想收回脚。

  可就在这时,王招娣后背的衣角被人拉紧了一瞬。

  随着王招娣绷紧的身体,的那要收不敢收的下半身,叶栀把视线落在了坐在王招娣身旁,低着头,一直没有存在感的人身上。

  叶栀发现这个人实属意外。

  她现在一只脚半跪在拖拉机的车沿上,一只脚虽然放到了拖拉机铁板上。但因为旁边站着好心的婶子,叶栀真正能站立的地方并不大,以至于她只能踮起脚尖。

  也就是这么一垫,她人就站立不稳,摇摇晃晃的,刚好视线摇晃到了女人拉扯的手上。

  这个女人似乎能摆动王招娣的意识。

  这个念头在叶栀脑海一过,便很快消失。

  叶栀还没理清思绪,就听到王招娣断断续续的反击。

  “谁,谁生孩子了。”

  “我告诉你钱春花,不要以为你是大队长媳妇就,就欺负人了。”

  “哦?我欺负你?”

  “王招娣你是当所有人都眼瞎吗?”

  “你开叉的粗腿,还没收起来呢!”

  “你这样,还让不让别人坐了?”

  这时知青陆续上来,弹丸之地瞬间变得更加的狭小,一些乡亲们都挤成了团子。

  本来不打算掺的的乡亲们,立马不干了。

  纷纷说起了王招娣。

  “就是,王招娣你到底还坐不坐了。不坐赶紧滚下车,碍手碍脚的。”

  “招娣,你女儿还在一旁呢。再闹下去,她的名声就真的没了。”

  叶栀这才知道原来一直低着头,比影子更像影子的人,是王招娣的女儿。

  传说中,为了讨好郑志清而省下自己生存粮食的女孩之一。

  叶栀也是后来才知道,当晚闹知青院的三位婶子的女儿,都处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。每天都吃不饱,还要干沉重的农活。

  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,在极苦极累的情况下,还把自己少得可怜的粮食分出来。

  反正如果是叶栀,她是做不到。

  叶栀下意识的把注意力放到了女孩身上。

  可能是长年累月的劳苦,女孩的手极其粗糙。

  头发干燥枯黄,稀疏的盖在脸上。

  叶栀看不清她的长相,只觉得缩成一团的女孩,瘦得过分,仿佛竹竿似的,风吹就倒。

  可能是涉及到自己,又或者是被一群妇人围着点名,本就瘦弱得过分的女孩,更是颤抖不已。

  活像她们一群人欺负她一样。

  叶栀总觉得哪里不对,皱起秀眉的她一时分神,差点掉下了拖拉机。

  是一直关注她的沈清归在最后关头扶着她的,不然她就要脸着地,毁容了。

  叶栀吓得脸色清白,她惊恐的瞪大双眼,看到是沈清归,害怕之余,又莫名的委屈。

  看得沈清归心脏微微犯疼,要指责的话,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
  只能叹气。

  只是把她扶正时,沈清归还是没忍住,警告的在她手心挠了挠,让她小心点。

  可这动作落在叶栀眼里,就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不要脸,占她便宜。

  她、还、没、气、消、呢。

  叶栀偷偷观察了四周,趁着没人发现,狠狠的瞪了沈清归一眼。

  沈清归:……

  他才发现,很乖、很好哄的小姑娘,有时候也不怎么好哄。

  ……

  “小叶子你没事吧。”

  叶栀差点摔下拖拉机,吓了春花婶子一跳,也不管王招娣这个泼皮,连忙接过沈清归的手,把人拉到眼前。

  人还没焐热,就被抢走。

  沈清归恍惚的看着自己的手。

  叶栀也恍惚,不过是心虚引起的。

  她深怕被人发现,她跟沈清归的不正当关系。

  “没,没事了。”

  “这要多谢沈同志。”

  春花婶子把叶栀打量一番,才松了一口气,不在乎道:“归子他人好,不在意的。”

  “哦,那沈同志真是个好人,不图回报。”叶栀顺着杆往上爬。

  挺想某人报答的沈清归:……

  你们高兴就好。

  不过

  无奈的神色一收,沈清归的脸又变回了常见的清冷疏离。他神色淡漠,冷冷的看着坐在车上的人。

  他道:“时间要过了。要是王婶子你不想坐就下车吧。我要开车了。”

  明晃晃的赶人。

  其他人赶人,王招娣或许还能吵一吵,可拖拉机手赶人……

  王招娣真怂了,她不想被赶下来,而且她今天是真的带着任务出去的。要是晚了,事情成不了,回去绝对被她男人揍。

  王招娣狠狠一抖,终于收回外跨的双脚,低着头,欺软怕硬的模样,跟她现在软弱的女儿一模一样……

  拖拉机出发是五点十分,到达大河县将近七点。

  拖拉机一停,众人就立马下车,直奔市集。

  叶栀不是本地人,对这里的印象也只停留在刚到时的那一次假期游荡。

  可那一次她是带着任务出行的,加上疑是乱入了黑市,让她心惊胆战,根本就无法观赏这里的风景。

  七点的县城,此刻已经大亮。

  沈清归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节省时间,直接把一群人都送到了市集口。叶栀这才发现,这所谓的市集,竟然是上次她误入的卖东西的那条巷子?

  “这里不是黑市?”叶栀的声音很小,除了一直关注叶栀的沈清归,没人听到。

  沈清归本要后退的脚顿在那里,他垂着眸,盯着小姑娘迷茫的小脸又开始牙痒痒了。

  谁告诉她有黑市存在的?

  沈清归一瞬间的气势压都压抑不住,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虚,偷偷观察着人的赵来娣下车时看到了沈清归冷飕飕的脸,吓得没站稳,直接跪倒在地上,脸着地。

  赵来娣摔得狠,鼻子的下巴都磨出了红痕,特别是鼻子,都出血了。

  叶子看到她这个样子,倒吸了一口冷气。

  春花婶子虽然很讨厌王招娣总是没事找事,蠢而不自知,但对于她可怜的女儿,还是抱有很大的善意。

  见她摔倒没人扶,甚至还被王招娣骂,就立马沉下脸,一巴掌拍开她指着赵来娣大骂的手。

  ‘啪!’

  “丢不丢人现眼?”

  “自己的女儿摔倒不扶着就算了,还在大庭广众下骂她?”

  “有你这样当娘的吗?”

  春花婶子吼得比王招娣骂人还大声,一下子吸引了大批赶集的观众。

  王招娣是个窝里横的蠢人,被打骂了,一下子也就怂。可她依旧觉得自己有理,又被这么多人看着,觉得丢脸,又板起老身板辩解。

  “怎么就我这样当娘的?我也是为她好,都要出来相看的人了,竟然还弄得破相。这,这要是你家会要啊。”

  春花婶子一顿,“相看?”

  “不然呢?谁有这个闲钱带这丫头出来?”

  这话春花婶子不好接了,但随意打骂就是不对。

  春花婶子黑着脸把赵来娣拉起,见她下巴磨出血,满脸灰尘,也不知道用什么擦拭。

  这时,叶栀递过来了一张绣着小花的手帕。

  “婶子,用这个吧。”

  春花婶子一看是叶栀,脸色缓了缓,接过后想帮赵来娣擦干净脸,却被她轻轻躲过去。

  “来娣?”

  “不,不用了。谢谢婶子的,的叶知青,我自己来就可以。”

  春花婶子看了看手帕,又看了看赵来娣的脸,叹气道:“行吧。手帕你拿着,到时……”

  “不用还,送给你吧。”怕赵来娣嫌弃,叶栀道:“你放心,这个是新的,我没用过。”

  听到这话,原本不敢用力的手,徒然收紧。

  赵来娣低着头,叶栀只看到她抿得发白的嘴唇,也不知道她介不介意。不过赵来娣没有说话,叶栀也只当她不介意了。

  经过这么一闹,又拖延了进市集的时间。

  春花婶子这次外出购买的东西比较多,叶栀跟她不同路,两人进去没多久,就分开了。

  市集不算是很大,也是当时看到的一条长长的巷子,不过跟当时不同的是,原本冷清且充满紧张感巷子,现在热闹朝天,小小的一条小巷人满为患。

  什么都有买。

  有自家种的菜,家养的鸡鸭鹅。

  手工制作的竹篮,糕点等等。

  叶栀的目标很明确,只卖吃的。

  反正就是看到好吃,想吃,都买了。

  不到半个小时,她背出来的背包瞬间装满,就连手也挂得满满的。

  但即使这样,她依旧没有停下脚步,还在不停的逛,不停的买。

  沈清归跟在她身后,看得胆战心惊又无奈。

  她拿这么多,怎么就不怕手疼的呢?

  最后还是沈清归看不下去,显出了原形。他买了一个竹篮,直接过去把她手里的东西都放在篮子里。然后像个木头一样站在叶栀身边,当起了苦力守卫者。

  这时叶栀正在纠结买不买当地特产――粽子。

  因为粽子馅多,且重。加上现在天气热了,也不一定放的长久。她在纠结自己买不买,买了怎么带回去。

  就在这时,沈清归出现。

  直接把她手里的东西拿走不说,还付钱买了她纠结很久的肉粽。

  叶栀:……

  她神奇的发现,她现在竟然能淡定的面对狗男人突然伸出来的手。

  果然,人的潜力无限大。

  买粽子的是一位老太太,不会说普通话,说的是当地的土话。见是沈清归付钱,又看两人站在一起登对好看,那张充满岁月痕迹的脸,突然绽放。

  老太太笑道:“娃娃是个会疼人的。”

  “这是你媳妇吧?买点甜粽,这个好吃,红豆做的,补身子。”

  叶栀虽然前世是南方g人,又带着原主的记忆,但即使这样,还是很难听清楚老人家说的是什么。

  老人家虽然说的是g省流通的话,但地方音重。开始叶栀还能勉强听得懂,到了最后,她说得快了,叶栀就听不懂了。

  叶栀下意识的抬头看沈清归,想询问她老人家说了什么。

  可她才抬头,就被男人耳后根跟给吸引住了。

  男人皮肤偏黑,有种故意晒黑的嫌疑,可即使这样,还是能明显的看到那只耳朵的翻红。

  叶栀更加好奇了。

  这老太太到底跟他说了什么,以至于……害羞了?

  害羞这个词,以前她想都不敢想往这张脸放。

  叶栀左看右看的,正打算问老人家说什么时,仿佛早已知道叶栀举动的沈清归,又立马给了钱,都不用老人家帮忙收拾,直接抓过粽子扔到篮子里,就拉着她往外跑。

  沈清归像被鬼追,叶栀差点跟不上,更没来得及反应过来。

  这里人多,也不知道男人是怎么做到带着她跑,还能不被人撞到的。

  总之不知道过了多久,等到叶栀气喘吁吁的停止时,人已经被沈清归带到了一条死胡同里。

  周围寂静非常,路口更是清冷,连个人影都没有。

  叶栀瞪着狗男人,喘息道:“沈清归你这个混蛋。没看到我背着东西吗?”

  吼完,一阵冷风吹来,她往四周看,入目的了无人烟的清冷,四周环境令她脑洞大开。

  她狐疑的看向沈清归,“你该不会是得不到我的人,就想得到我的尸体吧?”

  沈清归:……

  没忍住弹了一下她的额头,在她抱头痛喊之前把她背着的背包拿下。

  即使沈清归有准备,还是被这重量跟吓着。

  这背包至少十斤。

  “胡闹。”顿了顿,“那这么多东西,你不觉得重?”

  怎么可能不重。

  不过对于吃货来说,这点重量跟嘴馋相比,算不了什么。

  叶栀抱着额头,看着沈清归的眼神就不对了。

  她眯着桃花眼,道:“你这是嫌弃我买得多?”

  叶栀都打算好了,要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说是,她就立马跟他散伙。

  沈清归没g到她的点,他手痒痒的又往她额头上弹去。可这时叶栀用手捂着,男人并没有用力的手指落在她手背上,有种酥麻的麻痛。

  叶栀下意识的用另外一只手盖着被弹的手,瞪人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点疼痛,终于不再凶巴巴的了,可却变得惨兮兮的。

  要哭不哭,小姑娘似乎抓住了他的弱点,往他心上捅刀。

  沈清归无奈又宠溺的把她的手拿下,放到嘴边呼气,又一边安抚:“嫌弃谁也不能嫌弃你。”

  “再说呢,我还觉得不够呢。”

  “但理不是这个理,你买是能买,但不能自己拿。”

  “扭伤手了怎么办。”

  沈清归没说的是,扭伤手了,又要哭鼻子了,最后最疼的还不是他。

  “还疼?”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沈清归觉得小手比刚才更红了。

  叶栀在男人给他吹气时就思绪混乱,这会儿听到男人的问话,还没反应过来。直到男人皱起眉头,想再一次往她手背吹气,她像被踩了猫尾巴的猫儿,惊得汗毛都立起。

  连忙把手抽回藏在身后,仿佛还觉得不够,特别是在她抽回手的瞬间,男人迸发的强大气势,让她逃离。

  可她早就是沈清归手里的猎物,优秀的猎人又怎么会放自己的猎物走?

  她的身体都还没动呢,人就被扣入怀中。

  不管叶栀怎么挣扎,都逃离不了男人圈起的牢笼。

  “别动。”

  “再动信不信把你另外一边也刻上印记了?”

  印记?

  什么印记?

  叶栀的脑袋还在发糊呢。

  愣是没在第一时间明白男人的意思。

  直到男人灼热的呼吸覆盖在她的脖子上,叶栀才从另一边隐隐作痛的脖子回过神。

  俏脸迅速黑了下来。

  沈清归一看,糟糕。

  这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。

  人都还没哄回来呢,这又被自己给逗没了。

  沈清归试图挽回。

  可叶栀是谁,被娇宠了十四年,家里老小有求必应,性子已经娇得掰不回来了。

  尤其是这一个多星期做贼似的捂脖子,搞得她现在后遗症非常的严重。只要有人往她脖子上看,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别人知道了她跟沈清归的奸情。

  啊呸!

  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逼迫她成的奸情。

  总而言之,她气还没消呢。

  这个狗男人竟然还敢提?

  提就算了。

  还敢用这个来威胁她?

  刻印记是吧?

  行,她叶大小姐现在就给他深深的刻上一个。

  叶栀疯起来,连她自己都怕。

  她现在眼里只有狗男人的大动脉,踮起脚尖,就往男人的脖子上啃。

  使劲吃奶的力气,就想咬得狗男人哇哇叫,让他深刻的记住自己到底错在哪里!

  沈清归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,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  不过此时他的脑子开始发糊了。

  虽然这段时间他跟叶栀有过不少的亲密接触,但也只是发于情止于礼,唯一一次过线的,也不过是啃了一口叶栀的娇嫩脖子。

  但那时害怕失去小姑娘的恐惧居多,即使事后想起,也是怎么哄人,哪里像现在这样,这样……

  刺激!

  小姑娘浑身娇软,呼吸香甜,宛如最致命的毒药,渗入骨髓,勾得他神魂颠倒,神志不清。仿佛只要她开口,他连命都能给她。

  所以当脖子上传来刺痛时,沈清归不仅没有反抗,反而还犯贱的放松全身警惕,把自己送到叶栀的口中。

  任由她发泄,任由她撕咬。

  ……

  作者有话要说:叶栀:我咬得痛不痛?

  沈清归:……还行?

  叶栀:你犹豫了,是不是我咬得不够狠。算了,我再咬大力一点吧。

  沈清归:……默默的伸出脖子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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