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3页_被拆cp之后(快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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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战争王回到宫殿内。王后艾米拉从侍女那里听说丈夫惹怒了神明,很是害怕受到牵连。加之嫉妒的怂恿挑唆,她端起一旁准备好的毒酒递到战争嘴边。战争不疑有他,一口喝下,当场倒地身亡。嫉妒宣称他是被神罚而死,他走出房门宣布继承兄长的王位,于此同时,下着暴雨的天空突然放晴。太阳驾驶者太阳车从天上而过。身亡,认可了嫉妒的说法。嫉妒为神明们修建了神庙,神明们重新眷顾这片大地。然而令天空不悦的是嫉妒也为诅咒、复仇、欺诈建立了神庙。他不知道,当初迷惑战争心智的正是这三姐妹。作为交换,嫉妒会供奉她们,献上男奴和祭品。”

  “嫉妒成了新王,他的确比战争更适合管理国家。而且有了神明帮助,一切都顺利多了,他清扫着周围的妖怪,扩张领地。但嫉妒心开始摧毁他自己。他看着艾米拉一天天鼓起的肚子,那是战争的孩子,他想除掉那个杂种。但流产很容易让妇女失去性命,妻子艾米拉也不愿意失去这个孩子。于是他向合作过的三姐妹求助,欺诈骗过了艾米拉让她以为流产,取出了那个孩子,又欺骗嫉妒那个孩子已死。复仇预言这个孩子将为父报仇。诅咒使诅咒在嫉妒身上应验。”

  “三姐妹抱走了那个孩子,取名厄,意味来厄运之人。她们有一个大计划,不仅仅要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感受痛苦,还有这些年因为她们样貌丑陋对她们百般排斥的神!她们要向这群高傲的神复仇!王后艾米拉和嫉妒有了一个新孩子,这个孩子得到了诸神的祝福。他俊美,强大。是天生地君王,领导者。威严,多情。他长大,接掌了王国。他成年时,全国的少女都走上街头,将鲜花抛向他。他享受着一切赞美,爱慕。他是诸神宠爱之子,他高傲光辉。直到他看见一个黑袍少女坐在屋顶。朝他甜美一笑,对方的美貌如天神的杰作。黑色长发随风轻晃,笑容甜美狡黠。他落入情网。”

  酒馆中。戴着皮革帽子的男人将手从竖琴上移开。

  “后面呢?”几个冒险者装扮的男人不满。这段上个纪元的狗血故事已经被游吟诗人们唱烂了,人们还是百听不厌。可见,人类对狗血伦理八点档的爱好是持久而热情的,大概未来几个纪元也不会改变。

  对了,现在已经是第三纪元,光明纪。

  游吟诗人摘下帽子,一张俊美的脸,绿眼金发,尖尖的耳朵代表精灵族身份。健康的小麦色皮肤让他的俊美对了分风流性感。多情的桃花眼眯起。

  “剩下的故事,就放在明天吧。我们都知道,饭要留一点给第二天。不然我可能就要向老板娘乞讨了。”绿烟金发的精灵冲擦着杯子的老板娘微微一笑,对方脸立即狠狠红了。

  莺拿着帽子,绕着走了一圈,叮当叮当,钱币落入帽子的声音响起。最后,精灵走到美艳老板娘面前,几枚银币落入脑子里一堆铜币上。

  “善心的美人值得精灵之森最美的玫瑰。”莺微笑,手中变魔术一样抖出一枝玫瑰。娇艳欲滴。将它插进酒柜上的花瓶里,精灵潇洒地摆摆手,转身离开。

  老板娘轻轻嗅了嗅玫瑰的香,面上笑容如怀春少女。

  “这是那个精灵流氓诗人送出去的第多少朵最美玫瑰了?”几个冒险者大声调侃老板娘。

  “镇子上的女人都被送了个遍吧。”

  老板娘神情冷艳地抬头“你们这些粗野的男人,有玫瑰也不一定送的出去。”

  第107章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(2)

  耀眼的阳光笼罩着王国边境的小镇,金发碧眼的游吟诗人一吸引了女人们目光。

  他的金发比纯净的黄金更耀眼,碧绿色眼睛宁静深情,如精灵森林的圣湖,藏着数不清的浪漫幻想。不同于一般精灵或雪白或漆黑的肤色,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,如同覆盖一层蜜蜡,莹润诱惑。让人想舔一口试试能否唱到麦芽的甜味。这是他往来大陆各地,沐浴阳光的证明。

  他是游历过许多地方,讲述过许多故事。贵族的神秘花园,大陆的奇幻史诗,不为人知的趣闻。他的脑袋里,装满了数不清色彩,数不清的故事,他的见识渊博,风趣幽默,样貌俊美。更何况他还是一位高贵纯洁的精灵,他走到哪都会有美丽少女少男为他倾心,连结婚的妇人也经常会赶来听他歌唱,那磁性优雅的嗓音讲述那些枯燥的历史,她们也听得津津有味。

  “莺,你去哪?”一个提着篮子的少女跑上来,她从篮子里拿出一枚红浆果递到莺面前“这是我一早去森林采来的,感谢你的故事。”她脸颊泛红,精灵的目光仅仅是轻轻落在她身上就让她羞涩不已。

  “谢谢你,安娜。”莺好像记得小镇每个人的名字,从来不会叫错。

  小镇中央广场今天有些不同寻常,围满了人,忙于工作的男人们都出来看热闹,一些女人低声讨论。

  莺走近“发生了什么?”他好奇地问。

  立刻有人热情地为他解释“国王的小公主被魔王抓走了,王宫发出告示,谁能救出公主就将得到王国的一半财宝。还有机会娶到王室一位公主。”

  “全镇的年轻人都赶来啦。”

  的确,这附近也有很多年轻的面孔,有高有矮,有胖有瘦。都在或激动或忐忑地讨论这张告示。

  “这份告示已经送往整个王国,确保所有人都能看到。能得到王国一半财富,这让很多年轻人动心。”

  “你呢?”莺问,跟他说话的是个中年男人,戴着农夫帽。

  “我哈哈哈,我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…只有年轻人才会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…我年轻的时候也跟他们一样。”农夫哈哈大笑,缅怀自己年轻岁月。

  “光辉史诗的主角往往都是年轻人。”莺看着那些年轻人,微笑着说。

  得—得。马蹄声从广场那边响起,人流拥挤中马走的很慢。即使在人声喧闹中,莺也听出那绝对是匹好马。价值不下于三十斤黄金。

  他抬头望去,骑在马上的不是他意料中衣着华丽的贵族。而是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的怪人。

  没记错的话,现在是夏天吧。莺自己就穿的很清凉,毫不介意地露出大片胸膛,莹润的肌肤泛着光。漂亮的肌肉,整齐的腹肌,让来往的女人们不住偷瞄又羞涩不已。

  周围的从事体力劳做的男人大多直接□□上半身,女人也换上轻薄裙子。

  这样一来,一众夏日装扮镇民中的黑衣人就显得更加突兀古怪。像极了民间故事里会拿魔药砸人的巫师,被药砸中的人会变成老鼠爬虫。

  镇民们也注意到这个怪人,纷纷向两侧避让开。马上的黑袍人脊背挺直,手隐在宽大袖子里,没有露出分毫皮肤。马也跟主人如出一辙,浑身皮毛漆黑油亮,没有丝毫杂色。

  黑袍人骑着马从广场边穿过,莺注视着他,突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欲望,想看清他的样子。

  周围的身音像阳光中飘起浮动的尘埃,缓缓下落,渐渐安静。

  莺拿轻轻拨动怀里竖琴的弦,叮。无形的风在广场汇聚,温柔地旋转,吹动路边鲜花的花瓣,次第展开。告示版上公告的一角被卷起,又放下。

  精灵是自然的宠儿,对空气中自然元素的亲和使他们可以自由操控风元素和木元素。

  就像现在,突如其来的风吹起黑袍人的帽沿,他如有所感地看过来,和莺对视。

  莺愣住了。周围人来人往,笑声吵闹声中,只有他安静如雕塑。

  马上的黑袍人看过来,极致的黑中一张雪白的脸,鸦羽般黑色长发垂下。狭长幽深的黑瞳倒映出深渊,危险,死亡的暗影。完美的脸,鼻梁挺直,轮廓冷硬锐利。

  他是暗夜里行走的影子,见血封喉的极致艳色。死亡的荆棘。

  他望过来的一瞬间,莺只觉得心口中了一箭。他像甘愿在夜色里歌唱的夜莺,声嘶力竭之后,将荆棘尖刺穿自己的心脏,血流淌成一朵玫瑰。他想将爱,性命,都交到那个人手中。

  但对方只是冰冷地看了他一眼,拉上吹落的兜帽。接着,那黑色身影便骑着马走远。

  “等等!”莺回神追过去。他用了风魔法,很快就追上了黑袍人。

  “请问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黑袍人看着拦在马跟前的精灵“让开。”声音沙哑低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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